2026年浙江省青少年航海模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智力运动管理中心(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文成县文广旅体局

三、协办单位

温州市海陆空模型运动协会

现代首旅南苑伯温故里酒店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26年4月24-26日

地点:温州文成

五、竞赛项目及年龄

(一)甲组(200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竞赛项目:

序号

项目

1

C6

塑料商品套材航海模型

2

F4-A

商品套材机械动力仿真航行

3

MINI-ECO

迷你级电动三角绕标追逐

4

MINI-MONO

迷你级电动方程式追逐

5

MINI-HYDRO

迷你级电动多体艇竞速

6

F1-E

电动三角绕标竞时

7

FSR-E

电动耐久竞速

8

F3-E

电动花样绕标

9

F3-V

内燃机花样绕标

10

FSR-OE21

迷你级电动机追逐赛

11

FSR-O3.5

迷你级方程式内燃机追逐赛

12

FSR-V3.5

迷你级内燃机耐久拉力赛

13

F5-E

一米级遥控帆船模型

14

F5-S900

S900级遥控帆船模型

15

F5-ST950

ST950级商品套材遥控帆船模型

16

F5-400+F5-550

遥控帆船模型赛(团体)

17

MINI-ECO-TEAM

迷你级电动三角绕标追逐接力(团体)

18

F6-PZ

普及类水上足球赛(团体)

(二)乙组(201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竞赛项目:

序号

项目

1

F5-PS550

普及类遥控帆船模型

2

F5-PS400

普及类遥控帆船模型

3

FSR-V3.5

迷你级内燃机耐久拉力赛

4

FSR-O3.5

迷你级方程式内燃机追逐赛

5

MINI-ECO-Q

商品套材电动三角绕标追逐赛

6

FSR-E1

轻量级电动耐久竞速

7

F4-A

商品套材机械动力仿真航行

六、运动员参赛资格

1.运动员须为拥有本省户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体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住址及户口本户籍信息为准)。

2.非本省户口学生(含港、澳、台)在本省学习一年以上,凭2025年1月1日前入本省学籍的证明且延续至比赛日可参加。

3.凡参赛运动员必须为注册期内的浙江省青少年注册运动员。

4.省运动队试训及以上优秀运动员(以省体育局发文为准)不得参赛。省优秀运动队适龄集训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占名额。

七、参赛办法及报名

(一)参赛办法

1.以各设区市为单位参赛,可根据项目设置组队参加各项目的比赛。每个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各组别教练员共3人。

2.各参赛单位设一支公费队,自费队不超过三支。

3.每队每项限报运动员2人(自费队伍运动员限报3人),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并在报名表上注明参赛项目,如所报项目(兼项)在竞赛时间上冲突,由参赛者自行选择。

4.各代表队至少须报2个项目及3名运动员(含)以上方可组队参赛。

5.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报名参赛。

6.小年龄组别运动员可以报名参加大年龄组别比赛。

(二)报名

1.可登录“浙体育”数智平台的PC端进行报名,地址https://tyss.zhetiyu.com/manage/login。报名系统技术联系电话:0571-87965158(工作日9:00-18:00)。报名系统自竞赛补充通知下发之日起开通,开赛前20日截止。

2.各参赛单位将参赛运动员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见附件1)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当地市级体育主管单位公章,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日期邮戳为准,逾期者按无故弃权处理)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云饭店5幢浙江省智力运动管理中心,同时发送报名材料至指定邮箱。联系人:陈长耀,电话:13057755869,邮箱:180164543@qq.com。

3.赛事联系人:陈长耀,电话:13057755869。

4.赛区联系人:文成县文广旅体局,胡红,电话:13806610200。

5.酒店联系人:蔡芙密,电话:13968810137。

八、竞赛办法

1.竞赛执行《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竞赛规则》2020年试行版和竞赛规则补充规定及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

2.商品套材模型必须使用原厂配件,模型不允许任何意义上的改造和改建。

3.迷你级方程式电动追逐(FSR-OE21)竞赛项目要求:FSR-OE21船长在 800mm 以上,电池规格不超过 6S,单片电芯电压不得高于 4.23V,赛后单片电芯电压不得低于 3.30V,电池重量不得超过 900 克。模型必须安装有效的安全开关。各队需自备防爆箱,大会统一安排充电地点,如未在指定地点充电发生事故由各队自行承担后果。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个人、团体均录取前八名,发放证书。参赛组别为8人或8队的减一录取。各项目参赛不足3队时,取消该组别比赛。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定办法由赛区另定。

(三)本次比赛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24〕121号)、《浙江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体训〔2024〕434号)、《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公布2026年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省级赛事名录的通知》(浙体青〔2026〕4号)等文件规定授予运动员等级称号。

参赛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运动员授予等级称号需按照《浙江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体训〔2024〕434号)第十五条执行。

十、裁判员和仲裁

(一)裁判长和骨干裁判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解决。

(二)仲裁

1.仲裁委员会的人选由主办单位选派。

2.仲裁委员会的委员在申诉处理过程中实行地区回避原则。

3.所有申诉必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裁判长提交书面申诉书,并交纳500元人民币申诉费。待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如胜诉,其所缴纳的申诉费将原数退还;反之,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十一、赛风赛纪、反兴奋剂工作

严格执行赛风赛纪有关规定,坚决抵制使用兴奋剂,坚决抵制舞弊行为,维护体育道德,遵守赛事纪律,净化竞赛环境,确保赛事公开、公平、公正举办。对发生严重赛风赛纪问题和兴奋剂违规行为者,取消相关运动员参赛资格和个人所有比赛成绩,取消相关参赛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严肃追责相关责任人,绝不姑息,并给予全省通报。

十二、参赛费用

(一)按浙江省体育竞赛包干经费开支办法执行。各市代表队公费人员自交伙食费每人每天50元,自费队和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本次参赛的运动队可入住赛事酒店(酒店信息另行通知)。

(二)各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赛区统一通过“政采云”购买。

(三)相关比赛费用请于赛前汇入指定账户(另行通知)。

(四)报名后未到赛区参加比赛者,需缴纳一天的食宿费。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1000元,如赛期无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如数退还保证金。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十四、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